700万套保障房保百姓安居(深化改革系列报道)
眼看着保障房越盖越多,老百姓心里暖暖的,可百姓期盼越高,地方政府压力越大。在中国保障房开工建设的“大计划”中,保证用地和资金供应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难题。
开拓融资新渠道
今年,建材、人工等建设成本不断攀升,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
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421亿元,其中255亿元补助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66亿元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表示,今年第一笔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比去年早1个月,也是首次下达转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除了中央投入外,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和完善融资新渠道,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建。
今年4月,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召开研讨会,在总结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部署第二批试点工作。
4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中的一个亮点就是,资金监管不再涉及经济适用房项目,以鼓励开发商进入保障房建设市场。
在吉林,廉租房“按份共有产权”的创新模式为保障房建设资金提供了重要支持。
在重庆,公租房建设按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3∶7的比例筹措,融资利息可由租金收益平衡,本金通过出售小区配建的商业用房和部分公租房回笼资金达到平衡。
在陕西,以“政府+国企”的模式诞生了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支持市县加快项目建设。
八部委监控建设进度
面对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为避免地方政府夸大或虚报建设进度,由国家统计局牵头的八部委共同参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联合统计监察制度已于去年7月实施,对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障房质量事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走进许多保障房工地,都可以看到地方政府“把好事办好”的决心——
山东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保障房项目将悬挂永久性标牌,参建单位和责任人姓名,将永久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轻的经济处罚,重的清出市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河北,各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对所辖区域内在建保障房工程质量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日前率先公布的朝阳和通州两个保障房项目将会与老年活动场站、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警务站、邮政所、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锅炉房、停车库等配套设施一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