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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比较》杂志上发文,提出一个让市场肾上腺素飙升的观点:
“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
当然,开征房地产税不是什么新话题,但楼继伟的身份却值得我们重视。他在文中也把为什么要急迫地征税这个事说得很清楚。
楼继伟认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高企,这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多而财权少有关。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部分官员为了政绩,不得不大量举债,因此“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就非常重要。
他提出了三个方案——
第一是建立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
第二是化解和抑制地方隐性发债;
第三是真正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三个方案中,其实建立适合地方的税种是前提,这是化解地方债务,建立真正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制度的基础。
建立房地产税被楼继伟寄以厚望,原因有二——
首先,房地产税稳定,对地方来说是一项每年旱涝保收的稳定税源;
其次,中央一再明确,财政部也多次表态,对地方债务中央财政坚决不予救助。而如果发生债务问题,中央不救助,唯一的办法就是地方自救,钱从哪里出?房地产税是一个合适的出口。
中国当前的房子有多少?因为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所以目前外界仍未有看到官方权威的数据。经济学家王小鲁在2022年接受采访时就表示,据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6平方米,加上空置房和房地产企业正在施工的住房和待售住房,全部完工销售后全国城镇住宅存量估计超过490亿平米,按照100平米一套房计算,我们就有4.9亿套房子了。管中窥豹,由此可见房地产税的税基是非常宽的。
另一方面,当前的地方债务数量庞大,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地方政府显性债务余额约35.1万亿。这一数额相比2014年末增长了127%,增长相对较快,这主要由于新预算法允许地方发债。
除了显性的地方债,还有隐性债务,主要是专项债,专项债券融资资金不必列入地方一般预算赤字,类似于美国地方政府的“市政债”。这一部分数量也不少。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2年末一般债务余额为14.4万亿,占显性债务的四成;专项债务余额20.7万亿,占显性债务的六成。
地方债的问题,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了,此前贵州独山县400亿债务的消息沸腾网络,这个每年财政总收入才10亿的小县城撕开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冰山一角。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赵燕菁教授认为,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地方政府就是一个通过空间收费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垄断竞争企业。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和市场上所有企业的融资行为没有本质差异。从这个角度看,独山县400亿债务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以税收做抵押的公共债务和以项目收入为抵押的非公共债务。
因此,如何更大地增强地方税收,是今天税制改革重点研究的话题。这个税,既要税基宽又要有可持续性,房地产税恰好符合。
目前来看,房地产税的出台有两大难点,其一是楼继伟在文中所说的产权不完整、交易受限,这是房地产税立法的最大难点。
这一点主要的难点在于城镇与农村实行不同的土地制度。但是目前有很多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还有在农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这些房子在沿海发达地区,在城乡结合部,其实已经进入市场交易了,只是受限于土地制度,没有拿到产证,也不能进行登记。小产权房如何破解产权难题,如何进行估值,是未来房地产税立法的关键。不然不仅影响税基,更会让一部分房产游离于税法之外,影响公正性。
第二个难点,则是立法的落地。房地产税的立法有阻力,谁手上有大量的房产,阻力就来自于谁。毫无疑问,最大的阻碍是既得利益者,中国老百姓手上房子多吗?很多家庭也都有一两套,多的三四套,但真正的“地主”“房姐”群体也可能在体制内,而这些人又是政策的制定者,能不能“革自己的命”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房地产税的立法已经提了好多年,进展情况一直缓慢,这也间接说明,立法除了政策原因外,更大的困难是如何平衡利益。
征收房地产税本质上说是与民夺利,政府在卖地这一环节本身就已经征过一次税,在已经存在“土地税”、交易税的情况下,加征持有税,同样涉及道德问题。“一鱼三吃”,如何平衡也是立法必须考量的问题。
基于以上,笔者个人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短时期内,至少三年内,仍无出台的可能性。给小产权房赋权涉及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这是房地产税出台的拦路虎,按全国人大(涉及征税必须全国人大立法)立法的程序,这么重大的立法,即使今年开始启动,也大概率需要3年以上时间。
另一方面,今天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也不适宜征收房地产税,所以今明两年,恐怕连扩大试点也不会提。目前的主题是恢复经济,恢复民生,房地产又是保经济保稳定的头等大事,不管你承不承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是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定海神针”。
但是,房地产税的立法又不得不为,甚至笔者认为这会是本届政府的KPI。无论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还是为了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发展,或者为了和国际接轨,立法征税都势不可挡。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之繁复已经在全球无出其右,用行政调控的手段要么容易管死,要么显得无用,而借鉴国际经验,开征持有税或许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有预期地让这个政策落地比悬而未决更有效。正如有评论说,房地产税悬剑效应对楼市伤害太大,早日发布一个理性的、温和的房地税试点方案,有利于楼市走稳。
最后,唯一需要纠结的就只剩下如何征税的问题了。
房地产税不太可能成为奢侈品税那样的惩罚性税种,一方面固然是前面所言征税对象的原因,激进的征税方案也不会被接受;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可持续问题,稳定持续的税源更符合这个税的立法初衷。
对楼市来说,房地产税称不上是“灰犀牛”,只能是我们不愿意看见的“房间里的大象”吧,但它终究是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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