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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起严查房产市场秩序 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2017/5/31 14:20:28

市房管局昨日透露,该局近期联合其他部门下发通知,从6月1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监督检查。此次联合检查公安部门将明确介入,将严查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等行为。

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此次检查,对象为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各区(市)县房管、价格、工商、公安等部门各自安排力量整治检查,市房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随机开展联合督查。

房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牵头协调,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部门负责查处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伪造证明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炒房炒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合同网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措施,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狠抓狠打、绝不姑息。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主动衔接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打规避限购限贷

成都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比较常见的检查内容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后,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销售现场未及时更新房屋销售状态,发布虚假已售、待售房源信息;虚报装修费用,假借装修名义变相涨价;将商品住房与车位、储藏室等捆绑销售;对服务和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发布广告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内容,对规划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其中比较常见的检查内容包括:发布虚假房源,囤积房源恶意炒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人员串通炒卖房号、哄抬房价;强制交易,低买高卖赚取差价;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无产权证的二手住房等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收取房款或者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

此次公安部门明确介入,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贷款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牟取非法利益,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捏造市场政策变化谣言,散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和经纪机构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等行为,都属于严厉打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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