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对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当中房地产企业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屡禁不止。
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这些行为人为制造紧张气氛,煽动恐慌性购房,哄抬房价,误导市场预期,引起市场波动,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另一类是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包括无证销售、违规代理,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不明码标价,“一房多卖”等。这些行为坑害了消费者,引发了大量纠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今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社会反映强烈,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力气集中整治。
他总结称,2016年住建部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对稳定市场、稳定预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今年重点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始终保持高压严查的态势,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依法清出市场。
第二,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作为今年的重点
严厉打击租房租赁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东”,保护租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采取停止预售,取消网签资格,处以罚款等措施;对涉嫌违反价格、金融、工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第五,加快立法
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和中介行为,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提高处罚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