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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印发《督查方案》: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年内落实

2016/6/27 10:32:4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明确,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 度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年度专项督查台帐,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协调,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6月24日消息显示,为落实上述指导方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 前印发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专项督查结果将上报国务院,同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

  《方案》中明确,确保督查范围中的31个省(区、市)的所有市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实施,以2016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力争实现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方案》中指明督查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推进和出台文件情况,重点督查工作计划是否有效落实、出台文件是否依法依规;二是市县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重点督查机构建设是否到位、资料移交是否到位、资金保障是否到位。

   此外,根据《方案》排定的“时间表”,今年7月至9月为地方自查阶段,要求省级自查报告经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查局审核后于9月底前报部;10月至12 月为督查实施阶段,期间,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省份开展重点督查,2017年1月10日前,督查组提出工作不 力或不作为地区清单和建议问责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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